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、听取群众意见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,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,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,参加组织生活情况,履行党员义务、联系服务群众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。
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:610021 电话:028-85430202 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邮编:610500 电话:028-89390026